歐國輝:“最”的意義在哪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歐國輝:“最”的意義在哪裡?

我國商家向來流行主辦、出產或發明“最大” 、“最長” 、“最高”等活動,以“最”來自我宣傳一番,順便藉此提高知名度。



上星期古晉一家購物廣場就過火了,該購物廣場管理層炮製全馬來西亞“最大碗的叻沙”,碗大得像浴缸,分量相當于1500碗普通叻沙,由15個廚師花18小時煮成,該“壯舉”成功被列入《馬來西亞紀錄大全》。

但這令人垂涎三尺的砂拉越叻沙,最終被人以不適合食用為由而倒掉,理由是叻沙原料含有椰漿,經過15個小時烹煮及無遮蓋的展示,已經變質和受污染,為了公眾健康著想,主辦單位決定將該碗超級叻沙處理掉,令民眾撲空並失望而回。

別說叻沙裡的椰漿變味,麵條和其他配料經過15個小時烹煮,哪裡還能吃?



所以這碗叻沙最后也只得個“看”字,不能食用。

此事件經報導后備受批評,大家都指責主辦單位浪費食物,雖然該購物廣場管理層已透過面子書公開道歉,但策劃此活動者包括背后有分參與的廚師,確是不夠專業和錯誤判斷了這“大”碗的叻沙。

結果原本要用最大碗叻沙來做宣傳的購物廣場,得到的是負面宣傳,主辦單位得到了“最不懂煮叻沙”、“最浪費”和“倒掉最多的叻沙”等稱號。

曾在網上看過在中國某地方自稱是全國最長的鞭炮,結果放了半小時后,造成烏煙瘴氣,圍觀的人個個掩臉蓋眼,呼吸困難。就算真的是最長的鞭炮又怎樣,鞭炮燃了,錢花了,空氣污染了,健康受影響了,沒有人從中受惠。

從上述事件,我們可從中學習到“最大”或“最長”等等未必是“最好的宣傳效果”,“最重要”的是要“最用腦筋”才行,不然“最終”變成了人人的“最佳笑柄”。

(稿費捐南洋報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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