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祥:馬來人鷸蚌相持,華人得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黃明祥:馬來人鷸蚌相持,華人得利?

不久前,前首相敦馬攜同被開除的前巫統二號人物慕尤丁,成立了土著團結黨。眾所周知,這個政壇生力軍,槍口只有一個——當今首相納吉。



巫統領袖公開決裂另起爐灶,看在反對派眼裡,猶如良機再現,大有機會利用巫統這波政治危機來達到推翻國陣,實現改朝換代的目標;民眾尤其是華社看來,巫統的分裂也是值得期待的事,這種期待來自于中國傳統上“鷸蚌相持,漁翁得利” 思維,即期待最好的兩個強大力量保持勢力均衡,不讓一方獨大,這樣才能保障老百姓,尤其是華社權益。對于這種認知,因為政治變化無常,局勢往往出人意表,所以這裡暫且不作評論。

巫統黨內紛爭而引發黨領袖另起爐灶的歷史上,基本可分為三段:第一段為上世紀50年代,巫統創辦人拿督翁和巫統因黨路線之爭而決裂;第二段為80年代馬哈迪和拉沙裡AB隊之爭,第三段為90年代末的 “安華事件”。華社是否可從巫統黨爭中得利?也許從歷史上三次巫統黨爭引發公開決裂的政治后遺症,可以從中窺探。

拿督翁鬥巫統



第一次的巫統分裂,在于創黨人拿督翁因堅持黨的多元路線,不被黨內接受而憤然退黨,並另創政黨和以東姑為首的巫統相抗衡,鬥爭結果是在1955年選舉中,巫統與馬華的聯盟取得全面勝利;拿督翁的政黨全軍覆沒。選舉過后,除奠定東姑在馬來社會的領袖地位,也奠定了聯盟初步的合作模式,那是一個怎樣的合作模式呢?

說穿了,就是一個有主僕關係的合作模式;巫統成為聯盟絕對骨幹,馬華國大黨為僕,這種政治模式一直維持至今。可見巫統黨史上第一次的分裂,並沒為非馬來人贏得多少權益,反而助東姑加強他的領袖威望,並最終成為國父。

巫統AB隊之爭

巫統的第二次分裂在80年代后期,巫統強人東姑拉沙裡黨選挑戰主席兼首相馬哈迪不果,憤而把黨爭帶上法院,導致巫統被判為非法組織;衍生后來的馬哈迪成立新巫統,和拉沙裡成立的46精神黨分庭抗禮。在這一次的AB隊黨爭中,發生了著名的“茅草行動”和“司法危機”。茅草行動在后來被普遍認為是當年巫統當權派為轉移黨爭視線,刻意製造的白色恐怖事件。司法危機則是馬哈迪用來鞏固其政治強人地位,以擊退B隊挑戰者。巫統的第二次黨爭,華社沒有從中得利,反而成為轉移矛盾的犧牲品;AB隊之爭在政治上也衍生了一堆牽制公民社會自由的法令,如印刷法令和出版法令,使得大馬的民主制嚴重倒退。

安華被革職

巫統第三次黨爭發生在90年代末期,98年亞洲金融危機使得馬哈迪和安華的矛盾升級,最終導致安華被革職和開除出黨。在這一波馬哈迪和安華的鬥爭中,以董總為首的華團訴求工委會在99年大選前提呈17頁訴求,內容包括敏感的土著特權,但由于臨近大選,被馬哈迪政府在原則上同意;不過,這個華團訴求工委會在大選過后被秋后算賬,被當時的首相馬哈迪形容為要挾政府,行徑有如共產黨或伊斯蘭極端分子,清算華團訴求工委會的時日,正好是安華瀆職案件下判的時候,很顯然的,這又是一個把華社製造成假想敵來轉移巫統政治危機的手段。

從上述三段分裂史,咱們可以從中看出,巫統的分裂危機從來都只會為華社帶來麻煩;反而是走宗教保守主義路線的伊黨,都在80和90年代的巫統黨爭中得利。80年代的巫統黨爭,成就伊黨重奪丹州執政權,並通過大馬史上第一部伊刑法,嚴重影響非穆斯林權益。90年代則憑安華效應,伊黨贏得黨史上最佳的27國席戰績,順勢贏得登州政權,迫使首相馬哈迪宣佈大馬為伊斯蘭國以抗衡伊黨。再回看今時今日,敦馬與納吉之爭,讓伊黨有機會在國會推動他們朝思暮想的伊刑法,再次引發非穆斯林的憂慮。所以華社有必要重新認識“鷸蚌相爭,漁翁得利”,是否過于理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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