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蒂卡欣:應盡力為民服務 議員律師不應執業
(吉隆坡6日訊)人權律師西蒂卡欣建議,律師中選為人民代議士后,就不應該繼續執業,應全心全意為民服務,避免律師以人民代議士的名氣來招客戶。
她說,她在其他律師推崇下決定參選此次的律師公會改選,而她希望在中選后,進行數項改革,其中一項就是禁止中選的國會議員及州議員,繼續當律師。
她說,她一直認為人民代議士繼續當律師是不正確的,當律師選擇了參政,有領取議員薪酬,為何還做律師?應盡心盡力為民服務。
她是接受“馬來郵報在線”訪問時說,她知道這項建議會遭到很多人不認同,因為他們覺得做人民代議士也需要謀生。
“既然你選擇了當政治人物,你就應專注在政治,一樣會有薪酬,雖然可能不比當律師多,但這是你的選擇,你要服務人民,就要有所犧牲。”
艾力鮑爾森駁斥
她說,人們一般喜歡找那些有頭銜或官職的律師,這意味著律師可以利用他們的人民代議士名氣招客戶,律師公會會員應該中立,有時候在律師公會常年大會,擁有政治背景的律師發言,內容都已政治化。
此外,人權律師艾力鮑爾森透過推文駁斥,律師通過當人民代議士后生意就會增加。
“你真的認為律師如卡巴星(已故行動黨武吉牛汝莪區國會議員)、西華拉沙(公正黨梳邦區國會議員)、哥賓星(行動黨蒲種區國會議員哥賓星)或蘇仁德蘭(公正黨巴東色海區國會議員)會因議員身分,等到更多生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