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妮:樂齡人士,無錢何樂
公積金局日前宣佈明年1月1日推出“樂齡戶頭”,讓55歲以上會員繼續儲蓄退休金,而戶頭內的存款必須到他們60歲后才可提取。這確是合時宜的做法。
政府在2013年7月1日曾宣佈,所有政聯企業與私人界,將僱員退休年齡從55歲延後至60歲;但公積金局一直沒有作出相應措施,一直允許會員可在55歲后任意提取存款。
根據公積金局的數據和調查,70%大馬人在提取所有公積金存款后,將在3至5年內花光,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也衍生各類社會問題。
人口老化、出生率低及壽命增長等因素,造成人口結構變化,人們越來越長壽,隨著而來的是退休金不足的憂慮。政府確有必要採取一些政策和措施,讓人民在退休后有足夠金錢度過退休生活。
身邊就有很多辛勤工作了大半輩子的長輩或友人,終于捱到了退休和可以提取公積金存款的年齡,開心提出存款后,有些會花在旅行上、還清房貸、車貸,也有一些退休人士把公積金存款花在兒女教育費上。
不過,最終是“財散人安樂”,雖然得到一時之樂,隨之而來的卻是財務問題,由于不再有主要收入來源,加上個人儲蓄不足,進而造成退休后捉襟見肘的窘境。
山窮水盡晚景淒涼
其實,人們的平均壽命延長了,工作年齡也應隨著增長。國內有不少過了55歲還繼續工作者,退休后再延長工作多10年者也大有人在,公積金局有責任確保這些繼續工作的國人,得以繼續存款在公積金局內,讓他們日后有足夠的退休金,度過年老后無工作能力及收入來源的退休生活。
世界銀行在1994年提倡“退休保障3大支柱”,即第1支柱為公共退休保障金、第2支柱為強制性職業或個人退休保障計劃(如公積金)、第3支柱是自願性儲蓄計劃。
馬來西亞的“第1支柱”在世界排名榜落在榜尾,沒有如同其他國家般有完善的養老金政策,一般在私人界工作或自僱的人士,一旦公積金存款或儲蓄用盡,就等同山窮水盡,晚景淒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