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為1MDB洗黑錢 楊家偉4控狀皆表罪成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涉嫌為1MDB洗黑錢 楊家偉4控狀皆表罪成立

20161111fbtttt27a



(新加坡10日訊)首名涉及一馬發展公司(1MDB)事件而被控的新加坡人楊家偉,國家法院法官裁定他表面罪狀全部成立,他選擇上證人欄答辯。

根據新加坡《早報》報導,被告楊家偉(33歲),被指妨礙司法公正的4項罪,而控方9名證人已完成供證。

據了解,案發時,被告是瑞意銀行財富規劃員,他共面對11項控狀,包括洗黑錢、欺騙、偽造、以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狀。



較早前,此案續審時,查案人員說,被告楊家偉手機裡存有超過4萬1000張照片及800個錄像,並將相關照片呈堂當證據。

不過辯方律師指出,照片中沒有被告與大馬富商劉特佐的合照。

被告楊家偉(33歲)案發時是瑞意銀行財富規劃員,他面對11項控狀,包括洗黑錢、欺騙、偽造、以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狀。

被告不認罪,審訊已邁入第8天,控方今早傳召查案人員胡永陽供證。

4萬照片沒與劉特佐合照

查案人員說,這起案件是商業事務局歷年來最複雜、金額最大的一宗洗黑錢案。當局調查10多名人物,涉及交易多達十幾萬宗,款項高達好幾十億美元。

他前後沒收被告4台手機,其中一台iPhone6手機裡,存有超過4萬1000張照片及800個錄像。

查案人員說,警方在手機裡找到數張與案件有關的照片,其中3張已在庭上曝光,包括楊家偉看拳賽、劉特佐的私人飛機機艙、劉特佐與阿末巴達維開會的照片。

不過查案人員在接受被告代表律師盤問下,說4萬1000多張照片中,沒有被告與劉特佐,或阿爾巴公司負責人阿末巴達維的合照。(部分人名譯音)

證人:被告要求將電腦扔進海

一名與被告有生意往來的Amicorp職員,昨午供證時透露,他的上司曾接到被告的電話,要上司將膝上電腦扔進海裡。

他當時覺得被告莫名其妙,但想想認為被告應是害怕自己與劉特佐等人關係曝光,要求銷毀證據。

Amicorp職員阿洛伊修斯周三供證,他是控方另一證人Amicorp集團客戶經理喬斯的下屬。

阿洛伊修斯供證時說,他與喬斯兩人有次到香港公 幹時,被告突打電話給喬斯,要喬斯把膝上電腦扔進海裡。

阿洛伊修斯知道后,覺得被告莫名其妙。不過他認為膝上電腦存有Aabar公司的交易,被告擔心被告與劉特佐等人之間的關係會曝光,因此才會要求喬斯銷毀證據。

查案員指被告迴避問題

查案人員庭上說,他一度向被告問話40次,對方只回答:“我們同意不說出見面的事”,迴避問題。

查案人員透露,當局去年10月6日開始傳被告問話,並在今年3月16日午夜逮捕被告。

他前后向被告問話超過40次,不過當他問起被告有關與今年3月27日在瑞士俱樂部,與夥伴吳思偉以及上司凱文·史萬帕萊的“秘密會談”時,被告舉止變得不自然,聲量變小,不敢直視,只是回答“我們同意不說出見面的事。”以迴避問題。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