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國輝:投票率低的美國選舉(上)
美國總統選舉塵埃落定,狂人特朗普意外擊敗民調一直領先的希拉裡,有人怪罪是投票率低的原故,因為在2.3億名符合資格美國選民中,有46.9%沒有投票、25.6%投給希拉裡、25.5%投給特朗普、1.7%投給自由黨候選人約翰遜。因此,特朗普只代表約四分一美國人的支持,不足以反映人民的意向。
有分析員表示是民眾厭倦了長達一年的競選惡鬥;有人覺得這是美國人對政治冷漠的表現,因為選到誰做總統都一樣;也有人說低投票率並不意味美國公民參政意識淡薄,而是選民成熟到可接受任何候選人當選,只要政府的機制與操作模式不變。
我們可以先從美國選舉的制度開始研究投票率低的真正原因,美國的選民註冊或者稱為投票登記方式,在某些州屬,登記一次會在4年裡有效;也有的州屬,只要你在期間內有去投票,就自動延長有效期,各州作法不太統一,不像我國登記一次就行,或者一些民主國家會自動成為合格選民,造成美國人只有大約60%公民有去註冊為選民,所以真正的投票率大概只有全民的30%。
民眾會為投票累死
該國總統選舉52%投票率已經是多項選舉中最高的一個,其他國內的選舉如州長選舉,投票率僅約40%左右,至于其它地方性的民意代表選舉,投票率都低于30%。
再來就是美國選舉數量可說是達到民主的極限,每年11月第一個星期二會有全國規定的選舉,有些則落在3月或4月份,每個州屬都不一樣。選舉的官位從地方行政最高首長和民意代表,到地方法官、教育委員、水利局長、監察長(州或郡市)、高速公路局長、公園管理處長、警察總長(郡市)、鄉鎮主任祕書、市議會委員(區長)、檢察長、州務卿等等,都是經過民選出來的人民代表。
每次選舉,如不包括法官在內還好,有10多至20多個職位需要改選,要是包括法官在內,可以多達200多個職位,怎不叫民眾為了投票累死。大部分美國人,根本不知道在選些什么,又如何有興趣出來投票?
還有,美國人最喜歡搞公投,什么大小議題都鬧到要公投通過才能執行,如地方性的政策和財政預算等,更好笑的是,類似的財政預算公投若不被通過,就採用緊急預算,那就是原本預算的96%,少了那一點點,也不夠補貼勞民傷財后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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