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C賣股份允分期付款 鄧章耀要求林冠英交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PDC賣股份允分期付款 鄧章耀要求林冠英交代

鄧章耀反要求林冠英在48小時內,交代為何允許宏升集團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股份。
鄧章耀反要求林冠英在48小時內,交代為何允許宏升集團以分期付款方式購買股份。

(檳城22日訊)國陣兼民政黨檳州主席鄧章耀說,檳州發展機構(PDC)賣地,讓買地者以分期付款方式攤還很正常,國陣時期也是這樣,但賣股份也允許買家分期付款,則聞所未聞。



他反要求檳首長林冠英,交代為何允許宏升集團以8年時間,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檳州發展機構,在熱帶島度假村有限公司(TIRSB)的49%股份。

他今午該黨總部召開記者會時,這麼說。

他也談及國陣在2001年以低于市價73%的價格,出售木蔻山80英畝土地給TIRSB一事。



他說,該公司持股人分別是城市發展機構(UDA)及PDC,因此PDC也在此“低價”中受惠。

交易所沒紀錄

“只有UDA有賺到嗎?檳州政府的PDC也有受惠!”

鄧章耀質問,為何馬來西亞股票交易所,未有宏升集團購下TIRSB股份的交易紀錄。

他指出,檳州發展機構曾發文告,指今年已完成與宏升集團的買賣股份交易,但是交易所卻沒紀錄。

“該機構只說今年交易,但到底何年何日?”

他也質問,檳州發展機構以1億5600萬令吉的價格,出售TIRSB的49%股份,而這價格是怎麼算?

“是以未來發展的潛在盈利為基準,還是以木蔻山土地價格為基準?”

另外,鄧章耀促請林冠英勿在木蔻山課題上,責怪媒體,要就“沖”著他去。

“要怪就怪我,不要怪媒體。”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民政黨檳州第一副主席胡棟強,及檳州青年團法律及公共投訴局主任盧界燊。

林冠英限時舉證
鄧章耀:慢慢來

“遲公佈,早公佈,我都會被起訴!”

檳州首長林冠英日前要求國陣檳州主席鄧章耀,在48小時內出示證據,證明他曾于2013年拒絕木蔻山熱帶度假公司與宏升集團的一項聯營計劃,進而導致損失2億2000萬令吉的潛在盈利。

不過,鄧章耀週二(22日)召開記者會,聲明不會理會首長的要求。

他說,無論何時公佈相關證據,首長都會起訴他,以“堵”著他的嘴。

他也說,此“慢慢公佈”證據的方式,是行動黨當反對黨時使用的方式,他認為此方式不錯,因此學著用。

“林冠英和他爸爸林吉祥都用過這樣的方式,如果要批評我,先批評他自己和他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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