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樓層4單位出租,租戶不滿業主只向他征收英達麗水污水清潔費用。
☉陳太太指出,在半山芭租下一店舖做小生意,該樓層共有4各單位,另外2個單位被用以放貨,1個單位丟空。
“每個單位都由不同的人租用,業主卻只向我一人收污水清潔費用。”
她認為,這是非常不公平的,也質疑為何業主沒有同時像另外3名租戶徵收相關費用。
陳太太想問,業主此舉是否合理?其他租戶是否同樣有義務支付上述費用,即便他們租有關單位只是用以放貨或丟空?
★麥嘉強律師
我建議事主先查詢該處應支付的污水費用是多少錢,了解業主征收的費用是否合理。
惟是否向租戶征收污水清理費用,是屋主和租戶之間的協議,以租賃合同的條款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