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單方面申請手續繁雜 宜溝通達離婚協議 845667 845667 2016年12月01日2016年12月01日 與丈夫分居,至今已超過兩年,但是對方始終不願簽字離婚? ☉梁女士指出,她和丈夫于1999年結婚,后來因為個性不合,兩年前決定便分居。 她說,分開兩人鮮少聯絡,她長期在新加坡工作,曾經要求丈夫簽字離婚,但還是無動于衷。 她想問,因為單方面離婚比協議離婚手續更麻煩,所以是否還有其他途徑? ★林若輝律師 單方面離婚在時間、費用和手續稍微來得繁雜,建議透過其他更好的溝通方式達成協議離婚。 此外,再次強調,任何夫妻未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即使多年沒見面,也不可能會自動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