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新加坡4年 貪官遣返中國受審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潛逃新加坡4年 貪官遣返中國受審

(新加坡9日綜合電)在中共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潛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週六被遣返中國。



《聯合早報》報導,這是“天網”行動開展以來,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取得的重要戰果,也是公開曝光百名外逃人員后遣返的重要案犯。

51歲的李華波涉嫌貪污公款9400萬元(約5444萬令吉),2011年1月潛逃至新加坡。

李華波在2011年2月24日遭國際刑警通緝,兩天后,有人向警方密報李華波在新加坡轉移贓款,新加坡商業事務局隨即請李華波和妻子許愛紅協助調查。



李華波因利用新加坡銀行戶頭接收贓款,2013年4月被新加坡法庭判處入獄15個月。

案件發生后,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高度重視,組織檢察、外交、公安等部門立即啟動了追逃追贓工作。多部門組成工作組先后8次赴新加坡進行磋商。

經過不懈努力,中新兩國在沒有締結引渡條約的情況下積極開展司法執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協助請求,提供有力證據,由新方凍結了李華波涉案資產,對李實行了逮捕、起訴,以“不誠實接受偷竊財產罪”判處其15個月有期徒刑,並在李華波出獄當天將其遣返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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