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婧:搶童事件應依法嚴辦
商場傳出搶童的訊息,不論消息來源是否真實、正確,很快就傳到社交網民的“耳中”,一傳十,十傳百的發送給更多人。
的確在資訊發達,科技日益先進的今時今日,人們無時無刻都能接受到來自四方八面的消息,經各階層網民的自我過濾、理智分析后,再將訊息轉發給更多社交群組、網頁平台。
資訊分享,其實是件好事,讓更多人能借助他人的“情況”、“感受”,體會當下的心情,產生互相警惕和提醒的功效,並非只是在看一場“戲劇”。
就如此次涉及商場泊車區發生搶孩子的網絡報料貼文,雖然整起事件被警察大兄指是純粹是家庭糾紛,事件已隨著孩子重回家長懷抱而告一段落,孩子家人也沒報警,理應粉飾太平的落幕,網民不該再誤導性散播“謠言”,引起更多網民發出事實不符的社會輿論。
說真的,根據我國刑事法典365條文,任何涉及綁架或拐帶,以蓄意秘密及非法禁錮他人者,可被判最高7年監禁並可另加罰款。
司法都以明文規定,涉及者應受到嚴懲,若是將他人孩子帶走、騙走,達至某種目的后,再將孩子“安全送回”家長身邊,就能免去司法責任,那是不是人人都可以依樣畫葫蘆,隨時利家庭糾紛為理由,向他人孩童下手?
大家應抱著將心比心的態度看待此起事件,不論涉案者本意如何,身為執法單位的警方,實不應該將這類“搶童”行為視為家庭小事,對涉及搶童的人士,應依法嚴辦,作為社會大眾的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