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日前沒呈執照申請 商家小販小心接罰單
報導:郭貞黎
(烏雪23日訊)若商家、小販不準時在12月31日之前提呈商業執照申請,小心被當成無執照營業,隨時面對被取締,甚至接獲罰單的后果。
據《中國報》瞭解,12月是商販向各地方政府包括烏雪縣議會,提呈2017年的商業執照、廣告招牌執照等,但根據過往情況,不少商販“習慣”拖至隔年1月31日之前提呈申請。
烏雪縣議員王添福接受電訪時澄清,申請商業執照和廣告招牌執照最后期限是12月31日,並不是商販們認為的1月31日。
他說,不管商業執照、廣告招牌執照都必須在12月31日前提呈申請。
他指出,由于縣議會過去沒有嚴厲執法,加上給予寬限期至隔年1月31日,以致不少申請者“理所當然”拖到1月31日前才提呈申請。
他說,雖然往年,縣議會都有給予寬限期,但今年沒再發出此通知,申請者必須在12月31日前提呈。
“縣議會將採取更嚴厲行動,凡在12月31日后才提呈申請者,一概被視為逾期申請,將面對罰款后果。”
王添福:豁免繳費也需申請
王添福提醒小販們,即使明年豁免繳付執照費,但仍需在12月31日之前提呈執照申請。
他說,小販們只是被豁免繳付2017年的執照費,但還需依據程序申請。
“如果小販沒有提呈申請,將被當成無牌小販處理,隨時面對被取締后果。”
王添福重申,烏雪縣管轄範圍內,有不少商店及小販是無執照營業。
詢及非法營業的商店、小販數量,他說,縣議會沒有相關紀錄,但據他推測數量是逐年增加。
他說,在縣議會紀錄中,目前共有6000個商業執照戶口,包括商店、工廠和小販。
“一旦縣議會官員進行檢查時,發現沒有營業執照,業者將被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