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命運坎坷 生父和男友都姦污了她
未成年少女分別遭到親生父親及男友強姦,兩名嫌犯昨日同時個別遭控上古晉地方法庭,她的父親俯首認罪,男友卻不認罪;法庭諭令2人不得簽保需被拘押在監獄待判及待審。
強姦親生女兒認罪的被告德威斯(46歲),是被控在2013年7月19日晚上10時,強姦時年才12歲的女兒,牴觸刑事法典第376B(1)條文,法庭定於明年1月10日下判;在此條文下的懲罰是坐牢不少於10年,但不超過30年,並可另加鞭笞。
另1名被告鄭某(53歲),則是被控在2015年7月11日晚上9時40分,用一輛客貨車載時年14歲的同一位受害者到石隆門,就在車裡來強姦她。基於被告不認罪,案展明年1月23日再過堂。
據控狀顯示,被告同受害者是屬於情侶關係,基於被告同未成年的女友發生性關係,牴觸刑事法典376(1)條文,一旦罪名成立,將面對監禁不少過10年,但不超過20年,並可另加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