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訊)“恐怖情人”案中的阿盈,上週從新光大廣場離開后,原來一直住在男友阿倫父親家。她指自己不會再偷跑,今早還到法庭外接被保外的阿倫回家。
案中被告林偉倫(譯音)本于去年12月30日面控后,獲准以7000令吉保釋外出,但因其父親林亞寶一時籌不到保釋金,直至今日中午他到法庭交付保釋金后,終將兒子保釋。
之前化名阿盈的陳慧玉,上月30日傍晚從慈善機構住所偷跑出來,分別到義工彭日鴻的文身店、男友阿倫父親的家求助,指她擔心男友會坐牢10年,她不想告男友,要求對方協助銷案。
阿盈今日傍晚接受本報電訪時說,那天她從宿舍偷跑出來,是因為想幫阿倫銷案,但大家都說無法銷案,之后她就去阿倫父親家暫住。
不想男友坐牢
今早阿倫被保外,她也隨阿倫父親到法庭外接男友。儘管法庭有令兩人在候審期間不能見面,但她因太想念阿倫,所以去法庭接他。
“不過之后阿倫就回自己的家,我就回阿倫父親的家。在3月20日案件過堂前,我不會去找阿倫。”
阿盈說,自有關她被虐打的新聞見報后,外面很多閒言閒語,所以她這段期間不會出外找工作,會一直暫住在阿倫父親家,待一切都平息后再作打算。
阿盈強調,她還愛著阿倫,不想男友坐牢。
“但阿倫對我說,希望我們別再見面,一切到此為止。”
阿倫被控于今年12月23日晚上10時,在檳城萬撓路一住家以鐵支及沸水蓄意致傷20歲的陳慧玉,觸犯刑事法典324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