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吧任職恐毀約被軟禁案‧譴責父女議員污蔑 負責人限一週現身交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女子酒吧任職恐毀約被軟禁案‧譴責父女議員污蔑 負責人限一週現身交代

(怡保16日訊)“女子酒吧任職恐毀約被軟禁”案中,該娛樂場所負責人嚴厲譴責4名涉及污蔑他的人,包括案中父女,並要求有關人士即日起在一週內聯絡他,還其一個公道,否則不排除采取法律行動。



該負責人范彼得指出,2名人民代議士及上述父女,早前在報章上所做出的言論及指責毫無根據,並在未查明真相的情況下污蔑他,導致他在一週內接獲10多通來歷不明的電話指責他,飽受精神壓力。

他說,上述人士所做出的4項指責,包括非法軟禁員工、員工體重增加1公斤將被罰30令吉、若發胖不準吃晚餐,及離職需賠償10萬令吉。

私下約定增胖罰款



范彼得今午在民政黨霹州秘書劉家傳協助下,與另9名合夥女子及1名員工召開記者會時,如是說。

“上述指責絕不屬實,住在宿舍內的合夥女子都有鑰匙,毫無門禁,而增胖罰款則屬她們私下約定,直到事件發生后,我才知曉。”

他說,合約內雖寫明任何合夥人若拆夥,就須點算公司虧盈,若公司出現虧損則需賠償,但他已向有關女子說明,就算出現虧損,也無作出賠償。

“本人屬正當商人,所開設的酒吧屬健康的娛樂消遣場所,而合夥女子皆任職服務員。”

出席者包括民政黨加章布爹區部主席蘇巴馬廉及秘書威尼斯瓦拉等。

指女子自願拆夥

范彼得指出,事發至今該女子都不曾聯絡他,而她已不是娛樂場所的合夥人。

他說,該名女子加入合夥已有4至5年的時間,並從未發生過不愉快的事件,她在4月開會時,曾提出要拆夥。

“她和公司所簽署的合約都是自願簽名,簽署時也有第三者在場見證。”

他披露,自女子離開后,曾有人上門追討女子所欠下的債務,而他也要求對方去報警。

劉家傳促還合夥人公道

劉家傳指出,任何事情都必須了解來龍去脈及真相,而有關人士的做法,已傷害到相關負責人及合夥人,必須還他們公道。

他說,事件于5月6日,在萬里望鎮發生,而有關人士不應聽取片面之詞就插手,甚至帶警察上門采取行動。

其中一名女合夥人鄧麗微說,有關女子至今從未聯絡她們任何一人,而事發時,該名女子是自己開門出去見父親,之后就回來收拾離開。

“當時一群人在屋外,包括女子的父親,一直在外叫喊開門,屋中包括女子共有8名女生在內。”

新聞背景:父指女遭禁錮召警救人

一名在酒吧工作的24歲女子,在被家人拆穿在酒吧任職後,父親找上女宿舍擬帶走女兒時被拒,為父者一怒之下,報警指女兒遭禁錮,引來大批警員欲救人!

女子父親于5月6日向行動黨怡保東區國會議員蘇建祥求助,蘇建祥與行動黨巴占區州議員張志堅,前往萬里望萬里鎮一雙層排屋,欲帶走女兒。

女兒拒絕隨父親回家,更告訴父親和僱主有簽約,若毀約須賠償10萬令吉。

警方在接獲事主投報後,派出大批警員到現場,萬里望治安隊到場準備施援,據悉當時屋內有8人。

眾女生被帶返警局時,她們皆異口同聲指禁錮之說不存在,她們都是酒吧員工,住在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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