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中央警區控5人 面對罰款翻倍或坐牢
獨家報導:陳文祥
(馬六甲18日訊)忽視逮捕令,就要面對罰款翻倍或坐牢的代價!
甲中央警區交警今早在2個小時內分別透過設路障,以及上門逮捕行動中,逮捕5名拖欠罰單的人士。
事后,警方分別于今日中午12時30分及下午2時30分將他們帶到推事庭提控。
今日被提控的5人,其中2人是在早上10時許前往中央警署的交警組繳還罰款時,當場被捕,另2人是在路障中被攔下和另1人是在辦公地點被上門的警方逮捕。
經面控后,推事宣判上述人士需繳付300至1000令吉不等的罰款,與原有的罰款增加至少1倍或以上。
推事也宣判,被提控的5人若無力還罰款,各別坐牢1天至14天不等。
無力還罰款須坐牢
今日被逮捕的5人分別是陳光榮、蘇文其(皆譯音)、莫哈末祖海里、查卡利亞及莫哈末哈費茲。
據推事莫哈末阿斯里的宣判,陳光榮是面對4項罪名(無牌駕駛、車牌規格不符規定及2項路稅單逾期),遭判罰款2300令吉,或坐牢11天替代;蘇文其是面對5項罪名(其中3項為車禍罰單、2項為車牌規格不符合規定),遭判罰款3400令吉,或坐牢14天。
莫哈末祖海里面對一項罪行,即所駕駛摩哆無安裝望后鏡,遭罰款1000令吉或坐牢6天替代;查卡利亞因違反交通規則,遭罰款800令吉,或坐牢4天替代;及莫哈末哈費茲則面對2項罪行(2項為無照駕駛、未為轎車購買保險),遭判罰款1700令吉,或坐牢7天。
他們是在2010年至2015年初之間犯下上述罪行,成為中央警區交警組在“逮捕令行動(ops warta)”首日被逮捕的人士。
工作忙碌沒空還罰款
其中一名被提控者向推事申訴工作忙碌無暇償還罰款,遭推事揶揄“是否24小時都在工作?”。
莫哈末阿斯里在宣判其中一名被提控者前聆聽對方的陳情,而后者則指因工作忙碌,過去是透過友人協助償還罰款。
被控者還說,由于友人無法履行承諾,逼使他成為警方逮捕的對象,希望推事能給予輕判。
不過,莫哈末阿斯里指出,事主有義務接獲罰單后親自到相關櫃檯,或透過互聯網上的銀行服務繳付罰款,並非以工作忙碌來推卸責任。
此外,莫哈末阿斯里也諭令被控者需在18日的下班時間前償還罰款,否則將以坐牢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