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會防範咨詢委會 促增條文加強肅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反貪會防範咨詢委會 促增條文加強肅貪

(吉隆坡19日訊)反貪污委員會防範貪污咨詢委員會再次促請政府,盡快增設企業責任(corporate liability)與公務員行為不當條文,以提高反貪會的效能。



以主席東姑阿都阿茲為首的委員會發文告指出,這項建議已提出多時,但中央政府沒有回應。

該會也建議修改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23條文,確保公務員沒有利用法律漏洞,尤其是政府工程競標與合約發出,以及土地擁有權的發出。

防範貪污咨詢委員會今日在文告中指出,反貪委會建議修改反貪法令第36條文,規定申報個人財產。



“反貪委會面對的其中一個約束,就是官員收入與財產不符的調查。公務員或官員的生活方式與收入不符,應解釋與申報財產來源。”

這個13人委會文告說,防範貪污咨詢委員會希望國會議員支持修改聯邦憲法,尤其是與反貪污委員會主席的服務與成立反貪服務委員會有關的條文。

此外,文告指出,反貪委會高層在今日召開的防貪咨詢委員會會議上,匯報肅貪成果,包括最近在砂拉越州展開的“鋸子行動”。

“這項聯合執法行動傳達明確的訊息,即反貪委會不會姑息貪污與庇護非法伐木活動的問題。”

文告強調,肅貪是一項重大任務,反貪委會需要各造全力配合,協助打擊貪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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