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款算社團收入嗎? 消費稅灰色地帶令人頭痛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籌款算社團收入嗎? 消費稅灰色地帶令人頭痛

報導:林慧雯
(芙蓉19日訊)消費稅實行逾一個月,政府定下條例,凡年收入逾50萬令吉的社團組織必須註冊消費稅,由于存在許多灰色地帶,令社團領導對此大感頭痛。



雖然如此《中國報》走訪州內多個會館會長,他們表示州內多數會館年收入不超過50萬令吉,不致受到太大影響。

受訪者指出,目前大多會館是靠會員會費、產業租金維持日常開銷,基本上收入不會超過50萬令吉,除非是相當大型或是以經商方式操作的社團。

受訪者指出,雖然大多社團都因年收入沒超過50萬而不受影響,但現今生活水平提高,加上消費稅的實行,會館每月的開銷也比以往增加。



他們坦言,這些開銷目前只好由會館承擔,所幸增幅不太大,尚在會館可負擔範圍內。

受訪者坦言,消費稅自4月1日實施至今已超過1個月,但許多細節仍存在灰色地帶。

冀調整細節

目前最關注的是社團收入來源是否包括籌款,有者指社團收入並不包括籌款,但也有受訪者坦言對許多細節不了解。

他們指出,如今社團進行籌款的目的除了籌備活動經費,也要維持常年開銷,畢竟會館每月都需要繳交水電費、每年還要頒發會員子女獎勵金等活動。

受訪者認為,政府應該多體諒社團的處境,並考慮對消費稅細節作出調整,畢竟大多社團收入主要來自會員及公眾。

不影響會館運作

*拿督胡國聯(森美蘭福建會館會長)

會館產業租金未達到年收入50萬令吉,雖然開銷比以往增長少許,但不會影響會館的日常運作。

消費稅制度對會館的影響,不會比個人消費者來的大,消費稅已是勢在必行的制度,相信全民都必須接受,也是沒辦法的事。

墓地買賣免繳GST

*符史堯(芙蓉華濟公會會長)

雖然公會有進行墓地買賣,但由于屬于殯葬業,可免消費稅。

免除墓地、骨灰閣買賣后,公會其他的產業出租租金不超過年收入50萬令吉,相信不會有太大影響。

應體諒社團處境

*丘金基(馬來西亞海陸會館會長)

會館雖然擁有產業作租金為收入,但年收入沒超過50萬令吉,不必註冊消費稅。

一般上會館以會員養會的方式維持日常開銷,接著是理事或會員辦喜宴或喪事樂捐及週年宴會籌款等,作為獎貸學金或會員子女獎勵金用途。

希望政府能對消費稅作出調整,多體諒社團的處境。

應當給予適應期

*拿督陳維年(森美蘭中華總商會會長)

籌款晚宴、活動等的款項是否納入社團年收入,目前一切細節還未明朗化,讓社團頭痛不已。

商會促請關稅局不論是社團或消費者,都應給予一定的適應期,並盡快將灰色地帶明朗化,否則社團的帳目很可能處於一片混亂。

細節還未明朗化

*吳立滄(森美蘭梅江五屬會館會長)

會館的年收入未超過50萬令吉,不必擔心受到消費稅的影響。

社團年收入細節未明朗化,雖然有指籌款不歸類為年收入,不必繳稅,但若因感激對方的公益支持,通過捐款以宴會招待對方,公司或個人名字見報,刊登廣告之類的,則需要繳消費稅。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