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令行動5人落網 今天捉 今天控!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逮捕令行動5人落網 今天捉 今天控!

(馬六甲20日訊)在“逮捕令行動”中被交警逮住者,今天捉、今天控!



甲中央警區交警原本于今日依據拖欠交通罰單者地址上門捉人,不過,因臨時無法取得法庭批文而被迫展延。

雖然今早天不作美,交警仍兵分兩路,分別在沿海大道及聖約翰山路設路檢,在短短一小時內逮住4男1女,5人于今午直接被控上法庭。

其中一名駕著寶馬跑車的葉姓女子(40歲,來自居鑾),被發現擁有兩張逮捕令,直接被交警帶返警局查辦。



無法繳罰坐牢取代

其餘4名年介27歲至57歲巫裔男子,皆被發現擁有1至4張的逮捕令。從事酒店業男子(42歲)被發現有4張逮捕令。

遭警方逮捕者,被帶返交警接受調查及索取資料后,當天被控上法庭。上述5人隨后被法庭宣判罰款100令吉至1700令吉之間,5人皆繳付罰款。

甲中央警區于昨日把13人控上庭,除了24歲印裔司機擁有11張逮捕令,其餘的有1至4張,面對的罰款介于300至900令吉之間,若無法繳付罰款,以坐牢1天或3天取代。除了該名印裔司機無法繳罰款而坐牢,其餘被告皆付罰款。

交警展開逮捕令行動時也提醒公眾,一旦接到交通罰單,罰單上將列出繳清日期,若違規者沒在限期繳付罰款,必須依據罰單上所列出的上法庭日出庭。

上法庭即指事主不願繳清罰款,要在法庭為本身辯護,而事主在上庭日當天沒有出庭,法庭就發出逮捕令給事主。

逮捕令是由法庭發出的庭令,警方扣留事主時是沒有扣上手銬。

此外,若事主所拖欠的罰單數額高,可以信用卡或轉賬卡(Debit Card)繳付罰款;或者親自向交警或警區主任要求分期付款,唯必須獲得允許。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