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豪:嚴厲對付極端球迷
足球在多個國家已成為全民運動,撇開歐洲強國不談,亞洲足球的發展也非常快,基本上球迷是不愁沒球看。
當足球迷群聚在一起,為自己支持的隊伍加油打氣,往往情緒高漲,一旦過于狂熱,就會作出失控行為。
日前登嘉樓足球隊在大馬足總杯半決賽后,因總成績無緣決賽,支持者事后竟發難群起搞破壞,縱火焚燒救護車,行徑有如流氓,還導致新國球迷需由警方保護到一處等候,丟盡國家面子。
不管是不是裁判的判決出問題,极端球迷這么做,又能幫到支持的隊伍什么?
外國偶會發生球迷暴動事件,大馬也一樣,當球迷失去理性,便會變得是非不分,己隊不能獲勝,他們就動粗發洩。
稍有留意足球賽的人士,應該不會對外國鬧事球迷,被判禁足球場的事感到陌生,然而,狂熱球迷被禁足是罪有應得,但如果連累所支持的球隊因控制球迷不力而受到足球總會追加懲罰,他們不是得不償失了嗎?
我國足球的發展每況愈下,足總、青体部等部門,必須設法探討,采取嚴厲行動,阻止极端球迷的劣行,否則只會貽笑大方,競技水准不如他人,唯獨鬧事指數可媲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