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販毒擁毒 1男監15年2人獲釋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控販毒擁毒 1男監15年2人獲釋

(檳城21日訊)2名華裔男子及1名越南籍女子被控于兩年前,在大英義學園組屋販毒及擁毒,一名男被告今日承認非法擁毒的交替罪名,被判監15年,另一男一女被告皆獲釋放,但不等于無罪。



陳文松(譯音,承包商,54歲)承認3項非法擁毒的交替控狀,被判監15年,刑期由被捕日算起,因已年逾50歲,豁免鞭刑。

次被告周英春(譯音,38歲)及越南籍女被告鍾文英(28歲),則堅持對販毒及非法擁毒交替罪名都不認罪,高庭司法專員阿茲敏在主控官依瑪副檢察司要求下,諭令將他們釋放,但不等于無罪。

控狀原指3人在2013年12月10日下午5時,在大英義學園路一組屋單位,共同意圖販運36.43克海洛因及乙醯嗎啡,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39B(1)(a)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9B(2)條文被定罪。唯一刑罰是死刑。



控方今日呈交替控狀,改控非法擁有36.43克海洛因及乙醯嗎啡,另2控狀指他們同時同地,分別擁有24.1克冰毒及26.6克大麻,觸犯同一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分別在第39A(2)及39A(1)條文下被定罪。

第39A(2)條文可判處5年至終身監禁,及鞭笞不少過10下;而39A(1)條文則可判處監禁2至5年,及鞭笞3至9下。

首被告律師陳玥清指被告已懊悔,並感激控方提呈較輕罪刑的交替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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