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高物價沒解釋 超市認罪罰1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調高物價沒解釋 超市認罪罰1萬

(哥打峇魯21日訊)巴西富地一家超市被控調高物價,並在貿消局發警告信后沒在3天內回覆,該公司經理認罪后,遭罰款1萬令吉。



Happy Home Superstore有限公司經理莫哈末費查沙菲因(27歲)認罪后,法官莫哈末尤索夫裁決罰款1萬令吉或坐牢3個月。

下判后,被控公司的代表前往繳交罰款。

沒回覆警告信



根據控狀,貿消局于4月30日發警告信給這家公司,針對調高5公斤裝容器的售價,必須填妥文件回函,3天內回函解釋。

但是,該公司未在規定的期限回覆,違反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第21(2)條文。

被告觸犯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第21(5)條文,可在第57條文下被判,即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重罰者罰款不超過25萬令吉。

下判前,檢控官莫哈末費道阿布哈尼巴副檢察司吁請法官重判,以讓此案成為社會反面教材,提醒商家應該公道做生意,勿牟取暴利。

在庭外,吉蘭丹貿消局主任拿督阿都加尼說,自消費稅措施4月1日起推行后,該部已檢查8803間商店,發出146張警告信,另外接到384宗投訴。

他說,該部發出146張21通告給擅自調高價格的商家,分別是哥打峇魯縣(97張)、瓜拉吉賴(15張)、丹那美拉(13張)、話望生(12張)和巴西馬(9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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