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刑改罰款守行取代 重病犯人獲撤銷判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監刑改罰款守行取代 重病犯人獲撤銷判決

(布城22日訊)法內有情,一名64歲犯人因患有嚴重心疾及其他疾病纏身,上訴庭法官決定撤銷犯人原本2年監刑的判決,以5000令吉罰款及3年守行取代。



以上訴庭主席丹斯里莫哈末勞勿斯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今日在法庭作出上述決定。

莫哈末勞勿斯說,現年64歲的再也巴蘭多病纏身,除了嚴重心疾,也患有糖尿病及腎臟病,目前還在怡保蘇丹后拜濃醫院留醫,自2010年起,前后17次由救護車送往法庭聆聽上訴,但案件多度展期。

因此三司決定撤銷犯人的監刑原判,讓上訴人以罰款及守行來取代。



再也巴蘭今日由救護車送往法庭時,需使用呼吸器,上訴庭主簿官及祖基菲里副檢察司在開庭前,親臨救護車觀看病重的犯人。

再也巴蘭涉及一宗欺騙案,即于1998年11月6日在怡保美丹吉車站,向一名公司高級執員索賄90萬9000令吉,助使對方可以獲批高達5000萬美元的貸款申請,觸犯刑事法典第294條文,2009年1月15日被判坐牢1年及罰款5000令吉。

再也巴蘭不服上訴,2010年7月28日高庭宣判,改為2年監刑。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