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總長建議檳建臨時庇護所‧人道與私心的交戰…… 要建可以,但須隔離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警總長建議檳建臨時庇護所‧人道與私心的交戰…… 要建可以,但須隔離

報導:陳明堅、羅健傑、陳繡郿
(大山腳、威南23日訊)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建議在檳城建臨時庇護所,收容緬甸羅興亞難民,受訪的檳城人,有人基于人道立場接受,但強調必須符合條件,但也有人基于安全理由反對!



本報記者針對檳城建臨時庇護所,收容緬甸羅興亞難民的建議,抽樣訪問9名民眾,得到上述答案。

接受收留難民的受訪者提出條件,認為必須深入探討哪個地點最適合,不能草草決定;有人則建立建在無人島,方便控制及管理,也不會影響到本地人。

他們認為,必須做足隔離,安全及衛生措施,以免為了幫助難民,反而威脅到本地人的安危。



可分配到其它州屬

一些受訪者認為,不應把7000名難民全都安頓在檳城,應該分配到其它州屬。

至于反對的受訪者認為,檳州人口已很密集,收留太多難民,恐怕會失控,並造成社會治安問題。

他們認為,政府可救濟難民,但不應收留。

收留期不可過長

★莊慶鴻(61歲,退休人士)

檳城人都有慈善心,如果真的要把庇護所建在檳州,也不會推辭,但收留期限不可過長,也應該要隔離,避免讓本地人受影響。

無論如何,在發表檳城建臨時庇護所的建議前,內政部應先與州政府商量。這事不能草草決定,哪一個地點建庇護所最適合,必須詳細及深入研究。

建議建在無人島

★許國川(38歲,建築業)

如果收留期限是一兩個月,可接受在檳城建庇護所,但如果期限太長則不適合。建議建在無人島,畢竟容易隔離及管理,避免威脅到本地人。

從人道方面,這些難民應幫助,但非法難民難免會帶來治安,衛生或疾病傳染問題,若逗留期限太長,無論在哪裡地區設庇護所都不適合。

地點須詳細討論

★吳春樺(67歲,商人)

幫助人是應該,但不可能要把7000名難民全都安頓在檳城吧?檳州土地有限,小部分還可以收留,太多則困難,但收留地點也必須詳細討論。

中央政府應該在全國各地分配難民的安頓地點,而不是把龐大的難民全數安頓在檳州,這將滋生各種問題,反而對本地人不公平。

吉打州或更適合

★易文祥(小販,63歲)

我認為不適合在檳州內建庇護所,以收容緬甸羅興亞難民,因為檳州外勞人口日益增加,州內人口密集而發展很集中,已沒有多余土地建庇護所,相反吉打州地勢寬廣,或許較適合建庇護所。

把他們送回緬甸

★吳振成(43歲,治安隊主席)

政府不應收留這些羅興亞難民,希望政府送他們充足的食物及水后,把他們送回緬甸。

不認同卡立說法

★沈加喜(50歲,治安隊副隊長)

我能接受政府接濟,不能接受政府收留羅興亞人,不認同總警長的話,所以也不能接受羅興亞人落腳在檳州,希望政府重新考慮。

關係國家安全

★國陣檳州主席鄧章耀

建臨時庇護所收留難民關係著國家安全問題,他並沒掌握到相關內情,此課題也在其權限範圍外,無法提出看法。

我不太曉得警察總長是以何標準為考量,我無法回答,同時,也只有州政府才知道什麼地方比較適合收留難民。

應提具體方案

★馬章武莫區州議員李凱倫

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的言論不負責任,沒和州政府事先討論就擅自宣布,有種推給州政府處理的感覺,對方應提出一個具體方案,而非只是講而已。

總警長也應先了解處理難民安頓問題涉及水警、移民局等皆隸屬內政部單位,而州政府只能提供土地,總警長也必須先和州政府討論此事,因找地點也需時間。

倘若吉打州移民局收留所已沒有空位,則再找其他地方,若將難民安頓在檳州,必須先和州政府討論,要在哪安頓、要有什麼設備,當務之急是救人第一,不要官僚在先。

暫不知檳州有何地點可提供,這需物色。

警方要做足保安

★李志鵬(商人,40歲)

倘若要安頓在檳州的話,基于安全考量,選擇一個遠離市區的地方設置庇護所會比較好,如此對人民或大家也安全,而允許收留的警方也要做足保安,確保不會衍生更多治安問題。

恐衍生治安問題

★紀俊義(31歲,手機店業者)

我覺得檳州不適合收留難民,本來治安都不是很好,警力不足,又少了數千名PPS隊員協助維持治安,況且羅興亞人帶來的影響難以想像,恐怕未來衍生社會治安問題。

若安頓在檳州,我們住了也不安心,人身安全受威脅,希望政府救濟羅興亞人,再遣送他們回國,不能給予居留權。

不接受收容難民

★杜建慖(39歲,治安隊隊長)

我不接受威南,甚至檳州收容難民,檳州人口已很密集,我們尚且不清楚羅興亞人品性如何,最怕人多會失控亂來,造成社會治安問題。

政府可救濟人,或安排臨時收容所收留他們,臨時收容也要安排警方或警衛團看守,並以3個月為限,3個月后安排羅興亞人回他們原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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