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佩妮:有否交通罰單在身?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余佩妮:有否交通罰單在身?

最近警方如火如荼展開逮捕令行動,短短6天內就在全國各州逮捕千名黑名單人士,更有4616人到警局自首,人人自危,擔心自己會否是下一個因交通罰單落網的人?



現在人人談論的熱門課題之一,應該就是大家是否有交通罰單在身了,過去指“忙碌”而無暇處理這類罰單的情況突然大逆轉,平常上班日子和時間都看到一大批公眾在交警櫃檯處排隊,檢查和繳交罰單,再次顯現大馬人的“最后一分鐘”文化。

說起交通罰單,不得不令人想起曾經引起爭議,至今在司法程序中凍結的自動執法系統(AES)。

很多人問我,在這個系統下發出的交通罰單,是否納入警方進行逮捕令的範疇內?這確實令人混淆,問官員也給不到確實答案,只叫我去繳交罰款就對了。



自動執法系統自2012年9月23日開始實行至今年4月30日,兩年余內共發出191萬1140張罰單,這些罰單數目不小,罰單嘛,觸犯交通規則了理應要受罰和繳交罰款。

問題是,2013年年初時,總檢察署在一片爭議聲中,宣佈因“自動執法系統發出的罰單引起法律與技術問題疑慮,因此決定擱置所有法庭案件”,不滿和質疑該系統公平性的人們,暫無法通過司法途徑尋求公道,但自動執法系統事件在上述宣佈后就沉寂下來。

電眼依然在操作

事實上,全國目前共有14地區安裝自動執法系統的電眼,分別座落在霹靂(7個)、雪蘭莪(2個)、吉隆坡(3個)和布城(2個),所有電眼如今每天依然在操作中,攝下觸犯交通規則,如快速駕駛的人士和發出罰單。

人們拿著這類罰單猶豫不決,確實是觸法了,我也甘願去繳罰款,但不滿者卻已不能通過司法尋公道,都不知是否要“吞下委曲”繳交罰單。

總檢察署拖拉了兩年多的課題,應該早日作出決定,解決司法程序上的問題,解凍提控程序,讓人們早日放下心,不再坐立不安。

當然,最安全和安心的方式,就是人們遵守交通規則,不觸法就沒獲罰單,以上問題就不是你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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