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唆使兒童作猥褻行為 男子扣留所逝世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控唆使兒童作猥褻行為 男子扣留所逝世

(吉隆坡26日訊)上個月被控11項唆使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1項公開展示猥褻物罪名的華裔穆斯林諾陳州輝,兩天前突然在扣留所逝世。



隨著這名被告逝世,其案件也宣告結案。

根據法庭通譯員說,被告是兩天前在扣留所內逝世,不過當局卻沒有交代確實死因。

被告是67歲的退休人士,生前獨居在文良港的公寓,他因上述行為而被捕,並于上個月24日被控上法庭。



被告面對的控狀,分別是11項唆使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名,指他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於旺莎瑪珠住家內向11名介於8至14歲的巫裔男童及少年手淫和口交,牴觸刑事法典377(e)條文(煽動兒童作出猥褻行為)。 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5年和鞭笞1下。

另一項控狀則指他在本月12日晚上11時31分,於上述地點非法擁有32片色情光碟,一本放有受害者裸照的照冊及3架內含有色情短片的手機,牴觸刑事法典第292(a)條文(擁有猥褻書籍等)。一旦罪成,可判處3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當時被告只承認擁有猥褻書籍,不承認唆使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的罪名。

承審法官祖卡奈基于被告認識受害者而不允許被告保釋,因此後者一直被關在扣留所內,等候下判。

本月9日,被告在庭上不認罪,並向法庭要求辯護律師為他辯護,因此法庭擇定今天過堂,不料被告卻在兩天前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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