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宣判2雞姦案例 可證明安華人格
(吉隆坡27日訊)高庭今日宣判公正黨實權領袖拿督斯里安華2宗雞姦案例,可成為證明其人格好壞的論據。
“既然安華在其索賠申請書指自己擁有好人格,那答辯人理應被給予審查有關說法的機會。”
司法專員拿督莫哈默扎基宣讀判詞時指出,由于起訴人安華人格好壞與此案的索償數額有關,起訴人和答辯人雙方,皆有必要提出論據證明安華人格好壞。
他因此駁回起訴人代表律師拉蒂花,反對答辯人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益早前要求引述安華2宗雞姦案例作為本案訴訟論據的申請。
安華于2008年8月25日入稟法庭,就2家國文報章報導《安華收取6000萬令吉》文章,起訴上議員拿督納拉卡魯班,索償5000萬令吉。
拉蒂花于是向莫哈末扎基申請展延審訊,以便起訴方可就相關判決,向上訴庭提呈上訴申請。
由于相關申請需歷時1至2個月,莫哈末扎基在沙菲益建議下,決定本案于16月6日過堂,以跟進上訴申請進展。
另外,安華在10余名獄警看守下進入庭內聆審時,不忘向其支持者微笑揮手致意,並和他們寒暄。
近50名安華支持者將法庭擠個水洩不通,除了妻子兼公正黨主席拿督斯里旺阿茲莎,副主席蔡添強和宣傳主任賽益依布拉欣等人皆在場聆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