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訊)隨著去年砂州發生“副部長直升機墜毀慘劇”后,民航局總監拿督阿茲哈魯丁指出,所有商用直升機的外籍機師,必須接受10小時的熟悉航班訓練,才可在大馬駕駛直升機。
日前,交通部長拿督斯里廖中萊指出,內閣已議決所有外籍直升機機師,必須經過導向培訓課程,瞭解我國的環境與氣候后,才能獨立在我國駕駛直升機。
他說,內閣是針對砂拉越去年靠近魯巴河直升機失事事件調查報告出爐后,于上周通過這項決定。
阿茲哈魯丁今日在文告指出,外籍直升機機師必須擁有1000小時飛行直升機經驗,才符合資格在我國駕駛直升機。
他說,上述措施立即生效,防止重演直升機失事事故。
他指出,對于那些以3個月以下的短期合約服務的外籍機師,必須在過去6個月內,在相關直升機至少飛行25小時,而且必須接受為期3天的簡介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