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23日綜合電)韓國前總統朴槿惠閏密崔順實,周五因藉勢讓女兒進入名校大學,以妨礙業務等罪名遭判刑3年。這是崔順實涉及貪腐案的相關審判中首樁判決。
崔順實因動用權力,讓女兒進入名校梨花女子大學,該校前校長崔景熙也被判刑2年。
判決指出,崔順實為讓女兒取得學術成就,無視法律與應有的入學程序,並將其他人協助她達到目的視為理所當然,“她犯下太多錯誤,自認行為是出于母愛,要給孩子最好的”。
崔順實被控于2015年向梨花女子大學校方施壓,讓女兒以馬術績優生身分入學,在此之前該校收的體育績優生並無馬術項目。
她也被指在女兒完全沒交報告、沒有考試的情況下,要求教授給女兒及格成績。崔順實另涉及利用身為前總統朴槿惠密友的影響力,向多個財團施壓,至少迫使三星向她名下的基金會捐款78億韓元(約2億元台幣)。相關指控尚未判決。
校長教授9人被判刑
《韓聯社》除了崔順實本人被判3年,但涉及該案的梨大校長、院長到教授等9人,也全部被判刑。
報導說,崔順實被認定濫用權勢,讓女兒不正當入學,被以妨礙業務罪遭判3年,另外梨大前校長崔景熙以及前院長金京淑,都被判刑2年。而梨大的前入學處長南宮昆,則被判刑1年6個月,另外還有5名教授各被判10個月~1年刑期及罰金等。
法院認為,崔順實為了讓女兒有特殊技能入學,而不擇手段,無視法度的存在,並錯把別人的幫助當成必然,更落得讓自己的孩子也成為共犯。